日前,全市人民满意“十佳法官”事迹报告团莅临明水县人民法院作巡回事迹报告。
6月5日,全市人民满意“十佳法官”事迹报告团一行,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科相关负责同志陪同下,莅临明水县人民法院作巡回事迹报告。报告团全体成员根据各自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介绍了他们在平凡工作岗位上所做出的不平凡事迹,干警们在聆听过程中,不时向人民满意“十佳法官”们投去崇敬、赞许的目光和响起一阵阵雷鸣般的掌声。之所以他们从全市法院法官群体中脱颖而出,源于他们坚持“两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和秉承司法工作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了一些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他们的共同特点:一是把服务大局作为最大业绩。二是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三是把调解作为结案方式首选。四是把司法公信建设作为永恒追求。
就如何学习好人民满意“十佳法官”的模范事迹,明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宝国同志表示,坚持做到“三学”:一要班子成员带头学。深刻理解市中院精心组织的这次“十佳法官”事迹报告团,深入基层法院巡回报告的现实影响、深远意义和主要目的,充分发挥院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的带头学习作用,高定位、高起点、高效率地学习好“十佳法官”模范事迹,并且要把向人民满意“十佳法官”学习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推动审判工作和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的契机和载体,抓紧、抓实、抓好。二要结合岗位实际学。全体干警要结合工作岗位实际,运用“十佳法官”的典型事迹,鼓舞、鞭策、激励自己,争做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公正文明、清正廉洁、务实创新的好法官。三要制度机制督促学。建立起向人民满意“十佳法官”学习制度,把“专项学习”列为政治学习内容,并将“十佳法官”的主要事迹印发给干警,便于常态化学习、收到实效。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民满意“十佳法官”的“两为”理念、敬业精神,必将激励全体干警创先争优、无私奉献、拼搏向上和推动我院全面工作不断登台阶、上水平、进位次、争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