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明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承志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了一起困扰双方近二十年的信访积案,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这是一起同学之间产生的纠纷案件,具体的案情要追溯到十九年前。2000年,借款人曲某在其要好的同学刘某处借款6万元,约定半年后还款。此前,曲某将其所有的房屋租赁给刘某,并将仓房借给刘某使用。因借款到期后曲某拒不给付。2004年,刘某将曲某起诉到明水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借款。经审理,判决曲某应给付刘某借款本息合计93 200元,但曲某一直未给付。刘某遂向明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双方对借款的给付和房屋的租金一直商讨不下,因此案件就此搁置。
2007年,刘某将从曲某所借的仓房出卖给他人。后在执行刘某与曲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曲某提出要求刘某返还仓房,否则拒不给付欠款。而刘某提出,应由曲某先给付欠款,再返还仓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后双方多次对此案到明水法院、绥化中院进行信访。
2019年,经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做刘某的工作,刘某将其已出卖给他人的仓房购回,将仓房返还给曲某。此后,刘某要求明水法院强制执行曲某,但曲某以仓房在刘某手中使用多年,要求刘某给付补偿,待刘某补偿后,再给付刘某欠款。此案又陷入僵局,双方当事人上访不断。
这是一起多年信访积案,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针锋相对,多年的老同学已无法心平气和的沟通。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承办法官主动向院党组进行了汇报。

王承志院长得知该案陷入困境后,高度重视,立即表示将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将院长要参与处理案件的消息告知双方当事人后,双方都表示愿意配合调解工作。在调解前,王承志仔细审阅了本案从2000年到2019年所有的案卷材料、信访材料,找到参与和审理执行过本案的相关人员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归纳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问题,并拟定了多个可行的调解方案。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针尖对麦芒”的这种情绪,在一张桌子上调解可能无法取得最佳的效果,毕竟本案已纠缠了这两位老同学十九年之久。王承志充分运用调解技巧,找来了当年参与审理、执行、和了解当年该案的主审法官、执行法官、信访主任及主管院领导,大家共同参与调解,力求在短期内将这个信访积案化解,让双方当事人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2019年10月17、18日,整整两天的时间,王承志分别与刘某、曲某耐心沟通,力求从情理上感化,从法理上点拨。面对当事人过激的态度,始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向双方释明本案涉及的借贷、侵权等诸多法律关系,并从两位当事人特殊的同学情关系上着手做双方工作。经过王承志两天时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从最开始的不乐意、不同意到后来情绪开始缓和,彼此都做出了让步。最后两位十多年来寸步不让的老同学终于握手言和。

王承志表示,信访矛盾化解是一把手工程,院长亲身参与调解更容易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重视和认同。今后,明水法院院领导参与审判执行活动,特别是信访案件的处理,将成为工作的常态。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头处理信访案件,既是对“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的具体落实,同时也对全院干警提升案件审判质效起到引领示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