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扫黑除恶宣传小知识第41讲!
作者:明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9-06 18:11:56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年
扫黑除恶,净化社会空间
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下面
跟着我们一起
了解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
今天
小编为大家准备的
扫黑除恶小知识
是第四十一讲哦
省、市、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分管刑侦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刑侦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线索核查工作。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负责核查的公安机关的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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