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依法治国理念的今天,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民众环保意识,用法律守护绿水青山是推进生态文明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

6月4日上午,在第48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按照绥化市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明水法院常务副院长公德庆带领本院干警20余人,在法院门前(人民办事中心对面)开展了“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院内青年干警踊跃参与,开展“用法律守护绿水青山”普法宣传,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旨在提升市民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助力“生态明水”建设,引导公众关注环境资源问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我们是县法院干警,今天是世界环境日,了解一下环境保护法……”干警们拉起横幅后,就忙着向法院门前及在人民办事中心前过往的民众介绍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义务等法律知识,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呼吁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学法、懂法、用法、守法,为环境保护贡献个人力量。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引导群众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生态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