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绥化中院破产专班工作组到明水法院督导破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9 17:14:49
4月18日下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立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金中、民二庭副庭长卢轶楠一行三人深入明水县人民法院督导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明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研、党组成员崔立中及破产专班干警参加座谈会。
会上,王研对明水法院已受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破产工作进展及预期计划等进行了专题汇报。督导组对明水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给予肯定,并针对具体案件办理中的难点、堵点进行了业务指导。
徐立新指出:一要以破产七项基础工作为抓手,精准把握各自功能定位,将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案、落实到人、落实到事,切实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二要精准把控破产案件审理方向,准确审查破产企业信息,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最大程度减少破产企业和债权人的损失。三要降低破产案件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避免企业财产减损或破产成本不当增加。四要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全面发挥破产案件大数据作用,加大破案案件的受案力度,充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王研表示,明水法院将严格落实督导意见。深入推进府院联席会议机制,畅通政府和法院的沟通渠道,设立破产审判诉讼案件绿色服务窗口,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探索建立破产案件督办机制,以高效能治理激发市场主体活跃度。筑牢破产审判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提高重大敏感破产案件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明水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年”和“三争”晋先各项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全面加强金融和破产审判工作,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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