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明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盗窃一案。李某曾于2012年、2013年、2018年、2020年、2022年先后五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后的李某本应“金盆洗手”,重新做人,然而,他却屡教不改,重操旧业,再次因盗窃他人财物获刑。
2022年12月2日19时30分许,被害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到明水县正大街蜜雪冰城店内取货时,将电动三轮车停放在蜜雪冰城门前的路边,钥匙未拔,车门未锁。被告人李某趁电动三轮车上无人之机,将电动三轮车盗走,车内放有vivoY9S手机一部,充电宝一个。经鉴定,被盗电动三轮车和手机价值合计人民币3400元,被盗物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返还被害人。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李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对其应当从重处罚。本案当庭宣判。
李某出狱后不到一个月再次实施盗窃犯罪,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想获得财富,就必须通过正当渠道、经过自身奋斗来取得,倘若妄想通过非法途径来获取财物,迎来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1、汽车车主平时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即时短暂离开车辆,也要熄灭发动机,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并将车窗关好,车门锁好。离开车辆时要将车内和后备箱里的现金、贵重物品、手提包等一起拿走,以防窃贼砸窗盗窃。
2、外出注意锁好门窗。有的窃贼趁居民房门未锁,室内无人,溜门入室行窃。所以居民外出、串门或临时外出办事,要注意锁好房门,关好窗户,防止犯罪嫌疑人溜门入室行窃。
3、家中不是“保险柜”,因此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存折、信用卡不要与身份证、户口簿放在一起。有价证券、金银首饰切忌存放在抽屉、柜橱等容易被外人找到的地方。
4、家门钥匙不要离身,也不要轻易借人。不要将家门钥匙和其他钥匙拴在一起。一旦发现门钥匙丢失,一定要及时换锁,以防不测。孩子的钥匙不要挂在脖子上,要放在内衣兜里,防止被坏人见到钻空子。
5、听到反常的声音要提高警惕。有敲门声要通过静观,辨认敲门人是否认识,若听到撬锁的声音,应拨打110报警或到阳台高喊,发动群众围堵窃贼。邻里之间通过门镜发现陌生人或听到撬锁的声音时,也要及时打110报警。
6、发生入室盗窃案件后要保护好现场。家中被盗后,不要进入现场,要自觉地划定安全范围,以便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察发现、提取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痕迹、物证。其次,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可疑线索和侦察方向,以利于缉捕犯罪嫌疑人,及时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