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那点事儿——执行不能 作者:赵世奇 发布时间:2022-01-12 08:47:33
最近在执行工作中收到这样一段话
当时我的心情是这样的
综合分析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很多人并不理解执行难与执行不能。
执行难:指判决以后被执行人有财产、有履行能力,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执行不了的情形,例如被执行人千方百计逃避隐匿财产,导致法院查控困难,或者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以找到,或者有关部门不配合,导致执行工作难以顺利展开等等。
执行不能:指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逐步限制被执行人活动的空间等措施,案件仍然执行无果。
举个例子
我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赵某欠李某二十万,执行法官联系不上赵某,李某亦无法提供人员下落,执行法官随即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调查,同时多次根据相关线索寻找赵某,均没有收获。并对其户籍所在地邻居、亲友等进行走访,调查赵某的经济情况,各种调查措施穷尽后,发现赵某的真的是家徒四壁,啥也没有,只能对其采取限高、失信等措施。通过赵某家属了解到其本人因刑事犯罪正在监狱内服刑,执行法官最终在监狱中与赵某取得了联系,赵某无偿还能力,李某也不能提供相应财产线索,案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没办法只能先终结本次执行,等有线索时再恢复执行。这就叫执行不能。
但是如果执行法官发现赵某名下有辆车,也去车管所将车辆档案进行了查封,但是赵某把车隐匿起来,执行法官想要实际控制车辆就很困难,这就叫执行难。
每一名执行法官、执行员最大的愿望都是案件执行完毕,但是一个案件能否顺利执行受到很多因素影响。
执行法官和执行员不是万能的,出现执行不能、执行难的情况也是执行法官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即便出现执行不能的情况,执行法官也不会放弃,哪怕是有一丝的线索,都会努力将案件执行完毕。希望大家对执行工作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责备。我们将一如既往聚焦百姓“急难愁盼”问题,继续大力推进案件执行,执行工作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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