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调解了一起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让冲突双方重归于好,邻里关系恢复如初。
案情回顾:
申请人孟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办案法官按流程电话通知王某领取受案通知书等材料,刚一提及案件,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十分不满,表示要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办案法官表示被执行人申请再审是他应有的权利,但是在再审裁定下达之前,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能中止执行程序。王某还是应该履行本案义务,但被执行人依然十分气愤,并拒绝领取案件相关材料。经本院网络查控反馈,查询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遂立即冻结并线下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至本院“一案一账户”内,王某收到扣划信息后立即电话到执行局,态度恶劣,质问执行法官为何扣划他的银行存款,法官耐心地向王某解释扣划其银行存款的法律依据,并告知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是违法的,当即向法官致以歉意,并表示以后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主持调解
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体现了法律的权威,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公平正义道路最后一公里的贯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