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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人民法院多举措为人民陪审员“充电”

  发布时间:2015-06-29 16:24:02


                                          明水县人民法院

                                     多举措为人民陪审员“充电”

    根据省法院关于对人民陪审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的通知精神要求,明水法院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全员参加全省统一视频培训。

    为尽快提升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和陪审能力,该院已在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任务后,分别特约、邀请本院业务能手和省法院专家型资深法官零距离、面对面地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过两次大型培训、辅导,特别是在省法院专家型资深法官辅导现场,还形成了良性互动氛围,即陪审员提问题,辅导人作解答,如此务实性的培训、辅导,不仅为人民陪审员传授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同时也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和助推该院陪审率不断提升,2014年,该院各类案件陪审率高达32%,同比提升28%。

    继该院多次自行组织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辅导后,3月31日至4月2日,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再次组织人民陪审员以强大的阵容,全员参加全省统一视频培训。培训开始前,常务副院长公德庆同志受院长杨宝国同志的委托,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强化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公民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它是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理念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并且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需经严格任职程序,即必须经过基层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由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方能依法行使司法权。二要通过培训提升素质增强能力。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以司法改革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为动力,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法律知识,深刻理解相关法律内涵,在履职过程中,协助法官做好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工作,切实肩负起人民陪审员的职责、重任。三要充分发挥自身来自基层优势。人民陪审员多数来自于基层,联系群众多、接触社会广,无论在群众中还是在社会上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因此,希望人民陪审员在充分反映和表达社会公共意愿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多做释法解疑、辩法析理等解释性工作,以增强社会层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理解、对司法的信赖。

    经过历时三天的统一培训,人民陪审员受益匪浅、耳目一新,纷纷表示,“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体现了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司法公正,但是,胜任人民陪审员这一庄严、神圣职责,必须靠法律素养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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