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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法院 运用党建核心作用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5-06-29 16:21:48


                                          明水法院

                           运用党建核心作用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调研报告

    法院党建工作不仅是法院群体灵魂的统领,也是法院各项工作的助推器、加力挡。因此,我院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推动审判发展、促进司法改革紧密结合,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着力运用党建工作引领、拉动、培养法官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于我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思路,积极运用党建核心作用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收到了显著效果,2010年、2012年,先后被省委、省法院党组分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13、2014年,连续两年被县委授予先进党支部。但如何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运用党建核心作用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将是新形势下,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一、找准切入点,注重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适应时代要求和满足人民期待,有着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我院党组坚持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通过多年来始终开展全员性、多样性、互动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全院营造出尊重知识、热爱学习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广大干警综合素质的提升,开创了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一是思想教育经常化。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特别是在检查、考核中层以上干部业绩时,做到了既看业务工作成绩,也看思想政治工作效果。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的全院干警大会这两大学习阵地,先后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近两年来,有8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市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二是业务学习经常化。开展以党员干警为骨干的“业务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基础理论、审判业务知识、裁判方法技能等。同时,该院党组织以局域网为载体,开办了“周六干部业余学习网络平台”,由党组书记带头授课,党组成员轮流进行网上讲解,有针对性地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业务知识,全面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此外,还坚持每月举办一次审判研讨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庭审观摩会,实现了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目的。三是岗位培训常态化。去年以来,先后开展8次专项业务培训活动,对全院干警分类轮流培训;创造条件让各岗位人员都有学习培训的机会,去年以来,共有53人(次)分别参加了省、市法院的培训,特别是去年我院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目标,以强素质、增能力为根本,专门邀请省法院两名专家型资深法官来院零距离为干警辅导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创新开办了审判实务论坛、法官讲坛等学习和讨论载体,先后举办专题讲座6场次,极大提高了干警的学习热情。四是考核评比经常化。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每次专题学习或培训后,均组织专门考试,并通报考试成绩,以考促学。同时,还深入开展了以最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最优秀笔录评比、最优秀调研文章评比、最优秀学习心得体会评比为主要内容的“四评比”活动,着力解决学习知识与审判工作理论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确保干警的法学理论、审判专业知识与审判技能同步提高。

二、筑牢支撑点,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共 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高标准地建设一支党和人民靠得住、信得过、特别能战斗的人民法官队伍,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法律得以正确实施、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我院党组始终把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推动审判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一是强化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后健全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一般事情事先沟通、会上确定,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班子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同时,院党组始终把团结协作作为凝聚战斗力的重中之重,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平气顺、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确保班子成员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相互尊重不盲从,平时相处团结不结团,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信任、支持与友谊,保证了党组一班人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拍、行动上协力。二是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支部建在院上,红旗插到庭上,先锋亮在岗上”的党建目标,进一步完善党支部设置,加强党支部班子配备,选举那些热心于党建工作、精通党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支部委员,并选好党支部书记,切实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活力,打造了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党支部班子。同时,建立完善了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大家的意见,研究部署支部的工作,院党组也积极支持支部的工作,及时听取支部汇报,指导支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我院还把院机关科室部门和基层人民法庭作为党建工作节点,从点滴抓起、环环扣紧,促进党建工作常态化,切实提高了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三是强化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院党组在审判资源配置时,将党员优先考虑安排在艰苦的工作岗位上,使他们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与此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保障能手”和“优秀法警”、“优秀书记员”、“优秀调研干部”等评比活动,让先锋模范的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强化,让党员亮身份,给党员压担子,为党员树标杆,激励广大青年干警积极要求进步,真正树立起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选好着力点,始终立足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政治任务,也是为之奋斗的目标。为此,我院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坚持把服务改革大局作为党建工作最直接、最现实的目标,引领法院本着打击与保护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严格执法与廉洁执法相结合、提升审判质效与司法改革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拓宽司法服务领域,创新司法服务方法,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排期开庭制、审限警示制和全程督办制,进一步加强立案管理和流程管理,做到了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快判决、快执行。特别是对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案件和民生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适用简易程序、优先执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紧紧抓住民商事案件执行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关,重点突破,通过采取劳务抵债、债权转股权、代位执行、债务人申报财产等办法,充分运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严格执行生效判决,有力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的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二是坚持和谐司法,服务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深入开展民事调解活动,努力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实行“立案时摸底、送达时知情、开庭前和解” 的超前调解“三步法”和法官、特定关系人、基层调访组织“三调联动”的调解方式,切实提高了民事调解水平。深入开展大救助活动,充分关注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拓宽了司法救助范围,放宽了诉讼费减、免、缓的条件,对残疾人、严重病患者等行动不便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共建和谐”活动,帮助“两劳”人员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三是注重民本司法,服务群众诉求。本着“有访必接”的方针,坚持实行党组书记定期接访、党组成员排期接访、业务庭长随时接访的信访工作制度,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信访督办案件,妥善处理解决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具体做到了“四个到位”。即对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帮扶救助到位;对诉讼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闹访缠访的,依法惩戒到位。坚持送法下基层,做到了“四进”,即法律进机关,组织行政庭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到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帮助解决依法行政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法律进社区,抽调法官组成8个社区服务组,在社区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法律进企业,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了法官联系点,为企业提供无偿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律进乡村,派出了四个“巡回法庭”,深入到村屯巡回办案,现场开庭,并适时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四是坚持规范司法,服务改革大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特别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我院不等、不靠、不依赖,结合本院院情,积极研究探索、协调推进,确定了试点部门、改革重点和落实了主体责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潜心研究、审委会反复讨论、严格把关,最终出台了我院《民二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该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目标任务、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奖励保障七个部分,方案通篇彰显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理念,特别是还充分体现了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必须遵循审判规律、系统思维、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司法为民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必将推动我院司法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健康发展。

四、抓住关键点,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法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和清正廉洁的生命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人民法院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司法保障的必要前提。我院党组紧紧围绕“抓廉政、强队伍、促审判”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事关法院事业兴衰的大事和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廉政措施,有力地促进党员干警廉政意识的增强和提高了队伍整体廉政水平,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坚持领导示廉。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做到率先垂范,党组书记、院长与党组成员之间,主管副院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党员干警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院党组每个月末都组织召开一次以学习廉政制度、汇报廉政情况、通报廉政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场汇报会,全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各自廉政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汇报,以此带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充分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坚持制度立廉。探索建立了节假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廉政谈话等一系列廉政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研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加强和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并且对热点案件的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行监督员观摩,实行再审立案听证、疑难案件执行听证和办案进度查询等制度,进一步拓宽了司法公正的渠道,扩大了司法公开的范围;建立完善了当事人对主审法官的廉洁评价机制,评价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三是坚持问责保廉。坚持常态化问效、问廉、问责,每月逐案开展卷宗评查,逐案发放廉政执法监督卡,对10%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以评查结果和群众评价为依据,对当事人反映强烈、造成案件上访的3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警的廉政、责任意识。四是坚持监督促廉。成立了由纪检、政工、审管办等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对全院干警廉洁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打造了防范司法腐败的透明环境,有力促进了司法廉洁,维护了司法公正。通过邀请律师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当事人代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

五、问题不足

    一是党建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具体体现在党建工作节点中的个别部门工作不认真,有跑粗现象。

    二是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党建工作机制不健全,缺少簿、册等。

    三是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尚需提高,必须摒弃“忙时抓审判、闲时抓党建”的模糊认识。

六、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上级法院相关部门、地方党委相关部门加强对法院党建工作的专业性指导,特别是常态化、深层次的指导。

    二是上级法院要对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谋划,制定出符合基层法院实际的工作规划,供参照执行,以免基层法院之间差距拉大。

    三是上级法院协调相关部门增加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基层法院党建工作不断登台阶、上水平、快发展。

文章出处:明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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