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明水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艰难,迎难而上,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用艰辛和汗水解决了一个个的“难”。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在执行工作中也是如此,执行工作的第一项任务就是找人。“找人难”、“送达难”、一些被执行人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转移、隐匿财产,经传唤拒不到庭,被执行人的不配合大大阻碍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明水法院执行四组受理的两起劳务合同执行案件就面临这种情况,两起案件被执行人均为周某,经线上查控无财产,周某已经搬离申请人所提供的地址。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周某拒不配合,称人在外地,且不提供有效送达地址,“三天来、五天到、十天八天凑上钱”,进行搪塞、敷衍。

考虑到该案系民生案件,为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面对送达找人难的情况,明水法院执行干警迎难而上,采取电话短信询问、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到周某在其女友处居住。执行干警当即前往,执行干警发现周某白天时外出不在家,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随即确定凌晨出击!经过了“三顾周庐”终于找到了周某,执行干警首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生效法律文书,释明其法律义务,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周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下履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