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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对症下药” ——善意执行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0-09-03 17:33:10


    明水县人民法院近日执结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人合理诉求。使本该强制迁出的房屋得以顺利执行。

    这是由一桩命案引起的继承权纠纷案件,臧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臧某因琐事将王某掐死,臧某被当场抓获,在羁押期间臧某突发疾病去世。臧某与王某留有一间43.5平方米的楼房。臧某与王某二人均无第一顺位继承人,臧某的三个兄弟姐妹与王某的三个兄弟姐妹因为这处房产的继承权问题,将案件诉至明水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一、登记在被继承人臧某、王某的楼房产归王某三个兄弟姐妹。二、王某三个兄弟姐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被告已支出的丧葬费1733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8月7日原告向明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可能会对臧某青占有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为了避免强制腾房可能发生冲突,考虑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执行干警迅速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就是化解双方的积怨。通过几日内多次协商、长谈,以情释法,在执行干警的不断“攻势”下,最终申请执行人拿出19000元丧葬费,被执行人臧某青主动搬出涉案房屋,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是表面雷霆万击的攻势,内里是法律自有的温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善意调整,是法院独有的温度,是积极落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坚实内核,是法院执行工作上坚守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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