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欠债还钱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可就是有一些人不顾往日亲情,还觉得欠钱就是大爷。
“法律岂容得下这些泼皮无赖,那就由法官来铲除那些“妄想”。
单某某是农民,到了春天芒种的时情,可是干着急种不上地,手里实在是没有钱,买不起种子,就厚着脸面去了前老丈人那里去借钱,唐某见前姑父这样可怜,就想着虽说不是亲戚了,但曾经的亲情还是有的,看着眼前单某某可怜无助的样子,心里一酸就答应借给了单某某4万元钱让他买种买肥,并签定了借款协议。约定当年的秋收11月份时就一定还钱。可到了秋收的时节,眼看单某某把秋收的粮食都卖了,还迟迟不还唐某这4万元的欠款,唐某心里着了急,并多次向单某某索要也始终未果!
无奈之下诉至明水法院,申请执行单某某欠钱不给的事实,让法律主持公道。
执行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通过多种方法,通信、家访、联系单某某亲朋好友,辗转多次终于与单某某取得了联系,并了解案件的情况。最后单某某与执行人员吐露心声说:“我就是心有不快,好好的日子不过,离了婚我还啥啥没得到,种地的钱都没有,我就是心理不平衡,这钱我没有全花了”。
听到这里,执行人员不仅向他讲明了不还钱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还为单某某进行了心里疏导:“老爷子70多岁了,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本可以不借给你,可是觉得还有曾经那份的亲情,可怜你生活不易,才把钱借给你,让你的生活好一点,你可不能像东郭先生与狼事故那里的狼一样啊”。经过执行人员几次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单某某终于良心发现,不但还上了四万块钱,还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愧疚,承认了只是自己一起私心作祟!单唐二人相拥抹去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