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你说多少就多少,我没意见”,这干脆的话语来自明水东开木业老板楚某的口中,这句话的说出,意味着一场老朋友之间买卖合同纠纷的化解。

原告楚某与被告修某是朋友关系,2017年修某因朋友需要用板,从楚某的木材厂分批拉走4千张总计14.4万元木板。2017-2019年,原告楚某陆续从修某处拉走五车单板,由于2019年8月份最后一次拉走单板没有核算价格,原、被告就账目是否结清产生分歧。2020年5月,明水东开木业公司便将修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被随机分配到民事审判庭庭长刘彦伟名下,刘彦伟多次与原、被告沟通,经过开庭审理,逐一核对了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因原、被告双方对于价格意见分歧较大且互不让步,刘彦伟没有急于调解,在等待双方提交证据的过程中,走访了明水城西多家木材生产销售企业,查看2019年8月份木板销售账目,比对销售价格,最终确定了案件应当依据的市场价格。在调查清楚后,考虑到原告与被告的之间的关系,刘彦伟没有机械地下判决,而是将调查的情况与原、被告沟通,释法明理。因原告身体不适,2020年8月刘庭长与法官助理来到东开木业的办公地,当场通过电话与修某联系,修某最终同意立即给付楚某7千元。
通过细致的调查和耐心的沟通,案件得到公正办结,更修复了一个社会矛盾关系。案件的完美解决,展现出了明水法院人司法办案的专业与温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的好评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