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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宣判 两起涉毒案件

  发布时间:2020-06-23 17:30:45


   为彰显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坚决铲除社会毒瘤的决心,在“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按照市中院统一要求部署,明水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

   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本次集中宣判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宣判,并依法向全社会公开。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伟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姜某林多次容留吸毒人员在自己住所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两名被告人分别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一刻不止”,明水法院对两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旨在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认清毒品的危害,自觉抵制毒品侵蚀,远离毒品犯罪,进一步营造全民禁毒的法治氛围。同时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活动、震慑毒品犯罪分子,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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