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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房屋争归属,诉费需偿还

  发布时间:2020-06-11 17:05:41


   “感谢齐法官,你们真有效率,真没想到我这官司打了这么久,诉讼费这么快就给我执行回来了。”    6月10日,明水法院执行干警执结一起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件,胜诉人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案的诉讼费用。陈某在诉讼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保全了该公司名下房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后又经过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二审后,陈某最终取得了所保全房产的执行权,案外人最终败诉。在长达一年的执行异议系列诉讼过程中,申请人陈某向法院缴纳了二万余元的诉讼费用,这笔费用本应由败诉案外人一方承担,但是案外人本身诉求没有得到支持,又要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心理抵触不愿意承担。申请人陈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齐雷耐心向被执行人讲解法律法规,引导被执行人换位思考对方实际情况,释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并于当日将诉讼费用交付给申请人陈某。

当有了房屋权属争议的时候,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但是在诉讼中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谁来承担呢,在这里“明法君”明确的告诉大家,应该由败诉方承担,但如果败诉方拒不给付应付的诉讼费用怎么办,别担心,您还有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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